各學院(研究院):
按照學校“學院活力提升年”總體安排部署,為進一步推動學校年度重點工作任務取得扎實成效,自4月中旬起,學校將系統性開展學院(研究院)活力提升整體方案及進展情況匯報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安排
自4月中旬開始,學校每月召開一次“學院活力提升年”學院(研究院)活力提升整體方案及工作進展匯報會,各學院(研究院)黨政主要負責人及相關職能處室主要負責人均需參加會議。
各學院(研究院)每兩個月匯報1次,分為兩組交替進行匯報,全校18個學院(研究院)具體分組見附件。
首次匯報每個單位匯報時間約20分鐘,現場交流討論約15分鐘,后續匯報時間視實際情況可適當精簡。
二、匯報的主要內容和要求
(一)首次匯報的主要內容
1.本學院(研究院)的基本情況;
2.本學院(研究院)活力提升年整體方案:包括工作目標、重點任務、具體舉措等;在工作目標設定上,各學院(研究院)要高起點、高標準、嚴要求,要與學校“十四五”規劃分解任務和相關部門要求指標有效銜接。在明確重點任務上,要結合工作目標進行細化分解,明確具體負責人和相關團隊等。在具體舉措制定上要結合本學院(研究院)實際情況,切實做到有的放矢;
3.目前工作進展情況及主要成效,要堅持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實事求是,要有數據支撐,重點體現核心競爭力指標完成情況;
4.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思路。既要客觀準確反映存在的實際困難,又要明確切實可行的工作思路,避免只說問題不提供解決方案。
(二)后續匯報主要內容
1.本學院(研究院)活力提升整體方案簡況;
2.目前工作進展情況及主要成效;
3.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思路。
(具體要求同首次匯報要求)
三、參加人員
1.全體校領導;
2.黨群、行政部門主要負責人;
3.各學院(研究院)黨政主要負責人。
四、具體要求
1.各學院(研究院)活力提升整體方案需經所在單位的學術委員會及黨政聯席會議審議通過,正在籌建或未設置學術委員會的學院(研究院)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方案審定程序。
2.原則上由各學院(研究院)院長進行匯報,匯報時所在學院(研究院)領導班子全體成員參加。
3.工作匯報需采用PPT形式進行,PPT及匯報稿請于匯報前報送至指定電子郵箱。
4.首次匯報時間定于4月上旬(清明假期后),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附件:分組情況及近期時間安排表
黨委辦公室 校長辦公室
2023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