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有關部門:
接陜西省教育廳轉發國家漢辦《關于推薦2008-2009學年度國家公派漢語教師、孔子學院教師的通知》(漢辦[2008]76號),推薦赴國外公派漢語教師即將開始,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薦人選條件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熱愛漢語國際推廣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2.年齡在55周歲(含)以下,非英語語種崗位的教師年齡可放寬至58周歲(含)。
3.具有兩年以上高校或中學教齡、并正從事對外漢語、中文、外語、教育等課程教學的教師及普通話測試員。有國外教學經歷、《漢語作為外語教學能力證書(高級)》(原《對外漢語教師資格證書》)者優先考慮。
4.普通話須達到二級甲等以上(含)水平。
5.能熟練地使用外語進行日常生活和工作交流。
6.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適應能力和交際溝通能力。
二.選拔及報名程序
1.國家公派漢語教師人選,由教師所在單位組織推薦,名額不限,不收取報名費等任何費用。
2.申請人可在國家漢辦公派教師信息管理系統網址shizi.hanban.edu.cn進入后,點擊“公派教師報名”欄目或打開www.hanban.org.cn“漢語教師/國家公派漢語教師”欄目中查詢“國家公派教師崗位信息”。
3.申請人填報國外崗位志愿時,三個志愿中須分別填報不同國家的崗位,每個崗位按報名的一定比例選取復試人員,對填報三、四、五類艱苦地區國家或服從分配的教師適當放寬條件,對錄取的教師予以一定的鼓勵。
4.申請人將填好的報名表格《國家公派漢語教師申請表》下載,交人事處審批,審批后交回校國際交流處。
5.填寫有關材料應實事求是,內容充實。填表時,請務必明確志愿,并注明是否服從分配如不填寫,則按服從分配對待。
三.申請材料
申請材料須經申請人所在單位預審并加蓋公章,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國家公派漢語教師申請表
2.身份證復印件
3.教師資格證
4.普通話水平證書
5.外語水平證書(四、六級證書等)
6.學歷學位證書
7.崗位需求表所列其他事項之相關證明材料
8.其他必要材料
四.報名截止日期:2008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