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按照西安市醫保中心大學生門診統籌二次補助辦法,現定于:1月14日-1月15日為參保學生辦理二次補助。
門診補助有關事項如下:
1.二次補助辦理條件:在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內,學生門診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按70%比例報銷500元)已支付完畢后,門診費用仍超出50元以上的學生。
2.符合就醫程序。
3.申請二次補助需要的材料:
(1)就診的定點醫院門診收費發票(發票日期僅限于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
(2)就診的定點醫院的門診病歷、處方、相關的檢查檢驗報告單。
(3)《西安市大學生基本醫療保險證》。
為切實減輕學生的醫療負擔,保障學生切身利益,請各學院負責人及時通知需要報銷的學生在規定時間內攜帶有關資料前來辦理。
校醫院大學生醫保辦
2019年1月2日